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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康健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12    作者:    来源:【字体:
 

吉安康健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1、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吉安康健医院;

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21号创天丽景城二期51号楼1-3层建筑物;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4124m2,将其装修改造后用作医院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科、康复科、内科、外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妇产科、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内设50张病房床位,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为租赁用房,无需进行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为装修期

①装修期废水

装修期水污染主要源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氨氮等。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4t/d,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项目装修期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②装修期废气

装修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为装修、设备安装时将产生少量油漆等装修材料产生的有机废气。装饰建材中的有机化合物在不同的室温下挥发为气体,对室内空气造成污染。轻者可以引起慢性中毒,重者就会影响人体的造血机能、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提高室内空气环境质量,装修应满足关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2001~GB18588-2001GB6566 -2001)等十项国家标准要求。提倡使用无苯环保型稀释剂、环保型油漆,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

③装修期噪声

装修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装饰安装阶段的砂轮机、电钻、吊车、切割机等,噪声源强70-85dB(A)。经预测,对于电钻等施工噪声较大的设备运行是瞬时噪声在5米范围内超多70dB(A)10米范围内超多60dB(A)。本项目租用创天丽景城底层1-3层建筑物,紧邻丽景城。由此预测,施工期场界处施工噪声将出现超标,瞬时值可高出70dB(A),超出昼间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

④装修期固废

装修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装修垃圾一般是由木材的边角料、废包装物、废油漆桶等组成,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2)营运期

①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收集治理,经杀菌消毒后再采用等离子除臭装置除臭处理后通15m管道高空排放,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放的H2SNH3等恶臭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远小于10%,最大落地浓度低于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汽车尾气:项目设约28个地面停车位,无地下停车场,进出机动车尾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主要污染源是COTHCNO2SO2,由于地面停车位少,车型以小轿车居多,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含菌废气:经消毒后,医院内各类环境空气的细菌总数均低于室内空气卫生标准,含细菌气体在室外经扩散和稀释后对最近居民区基本无影响。

②废水

废水主要来源于门诊、病房、治疗室、各类检验室所排出的病区污水和医院行政办公区的生活污水,废水产生为20.5m3/d

医院外排污水可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骡子山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进赣江吉安段,故项目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和骡子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经骡子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后进入赣江吉安段,可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室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分体空调标准噪声值为58dB(A),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隔声后,空调噪声对项目居民楼贡献值为30dB(A)~35dB(A),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整个医院医疗废物总产生量为24.02t/a,该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1HW03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6.8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施工废气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为装修、设备安装时将产生少量油漆等装修材料产生的有机废气。建议选用绿色材料及绿色施工,降低装修废气对人体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院区已经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经管道外排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鉴于本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现已建成,且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骡子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赣江。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可行。

③施工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7:00)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施工时要求施工队实施文明施工;现场的电钻、电锤、无齿锯、手工钻、角向磨光机等,均应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设备房或操作间,不可露天作业;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其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④施工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由于其成分较简单,数量较大,因此收集和运输的原则是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定期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并按市容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营运期

①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废气进行收集治理,经杀菌消毒后再采用等离子除臭装置除臭处理后通15m管道高空排放,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汽车尾气:项目设约28个地面停车位,无地下停车场,进出机动车尾气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主要污染源是COTHCNO2SO2,由于地面停车位少,车型以小轿车居多,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含菌废气:经消毒后,医院内各类环境空气的细菌总数均低于室内空气卫生标准,含细菌气体在室外经扩散和稀释后对最近居民区基本无影响。

②废水

本项目综合废水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脱氯→达标排放”,处理达标后再经管网排放至骡子山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和骡子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经骡子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后进入赣江吉安段,可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室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分体空调标准噪声值为58dB(A),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空调外机安装于远离项目居民楼及居民窗口处;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空调设备,空调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空调外机设置减震,设置隔声垫,减少噪声强度;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固体废物

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大致可分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三类。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处置应做到干湿分开,并采用袋装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垃圾收集和清运体系,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主要类型有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建设单位应采取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的措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产生的含有感染性废物采取安全、有效、经济的隔离和处理方法,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中编号为HW01号危险固废,建设单位需交于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集中处理,不外排。

.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1。污泥经消毒后排入污泥池进行贮存,在经监测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不压滤,直接由吉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抽运走,最终进行安全集中(焚烧)处置。

⑤环境风险

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以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为主,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水事故性排放以及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产生环境风险的潜在可能。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将降低至最低程度,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生产中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8、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安康健医院

联系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21号创天丽景城二期51号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8907060201

9、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湖滨东路55

联系人:陶工    电话:0791-86863389    邮箱:1937595218@qq.com     

特此公告。

吉安康健医院

二0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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