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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执法权目录
发布时间:2014-08-25    作者:    来源:【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设定依据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下放决定

备注

1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对县(市、区)的常规检查及行政处罚权下放县级粮食执法部门

 

2

粮食收购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3

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4

粮食收购者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5

粮食收购者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6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台账保留时间不足三年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7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8

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9

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对县(市、区)的常规检查及行政处罚权下放县级粮食执法部门

 

10

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出库未进行质量鉴定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出库未经检验的粮食中有陈化粮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12

明知是陈化粮仍未按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出库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3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

行政处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14

粮食加工、饲料和工业用粮企业采购粮食未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或者未自行检验合格的

行政处罚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15

未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未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

行政处罚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16

未对收购的粮食进行及时整理,销售出库时,粮食杂质严重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运输要求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7

将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的、将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与正常粮食混存的、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的

行政处罚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对县(市、区)的常规检查及行政处罚权下放县级粮食执法部门

 

18

储存粮食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9

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不符合粮食储存、运输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0

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21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收购、进货质量档案的

行政处罚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22

供应政策性粮食,未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或者供应的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行政处罚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同上

同上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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