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全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和《关于对全区镇街、部门单位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的通知》(吉区宣字[2018]4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考核工作。自评情况分析,在落实意识形态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贯彻中央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不动摇,在党员干部中起到了榜样的作用。